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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工程学院差旅费常用标准
2024-07-05 17:27     (浏览量:)

序号

交通费

伙食补助

住宿费

备注

1

内交通30//孝南区其他乡镇、临空 经济区、双峰山旅游度假区

60//



2

省内交通50//

100//(除新疆、西藏、青海外的地方)

省内武汉350//


3

省外交通80//

120//(新疆、西藏、青海)

其他320//


4

如果自驾车或包车,没有交通费补助。


正高职称480//


备注: 出差领导、教师若会议或培训有收费项目请提前到网站下载附件1、湖北工程学院教职工参加收费培训审批单

1、出差人必须携带公务卡,并在刷卡小票上签字;

2、餐饮和住宿费用的发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(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税务发票查询窗口),如开具纸质的增值税发票,请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询(特别是外省的发票,一般的平台查询不到);

3、出差事由为访企拓岗、实习等,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,如36-8日出差,计算3天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;出差事由为开会或培训等活动,往返两天路途有补助,培训期间没有补助。如36-8日,计算36日和38日两天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。

4、省外的住宿标准依据城市的不同而定。(详见省内和省外住宿标准文件)

5、自带车的老师,报销差旅费时请标注出差的公里数。

 

附件【附件1:湖北工程学院教职工参加收费培训审批单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差旅审批单 (1)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省外出差住宿费标准表.xls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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