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| 交通费 | 伙食补助 | 住宿费 | 备注 |
1 | 市内交通30元/天/人,孝南区其他乡镇、临空 经济区、双峰山旅游度假区 | 60元/天/人 |
|
|
2 | 省内交通50元/天/人 | 100元/天/人(除新疆、西藏、青海外的地方) | 省内武汉350元/天/人 |
|
3 | 省外交通80元/天/人 | 120元/天/人(新疆、西藏、青海) | 其他320元/天/人 |
|
4 | 如果自驾车或包车,没有交通费补助。 |
| 正高职称480元/天/人 |
|
备注: (出差领导、教师若会议或培训有收费项目请提前到网站下载附件1、湖北工程学院教职工参加收费培训审批单);
1、出差人必须携带公务卡,并在刷卡小票上签字;
2、餐饮和住宿费用的发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(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税务发票查询窗口),如开具纸质的增值税发票,请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询(特别是外省的发票,一般的平台查询不到);
3、出差事由为访企拓岗、实习等,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,如3月6日-8日出差,计算3天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;出差事由为开会或培训等活动,往返两天路途有补助,培训期间没有补助。如3月6日-8日,计算3月6日和3月8日两天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。
4、省外的住宿标准依据城市的不同而定。(详见省内和省外住宿标准文件)
5、自带车的老师,报销差旅费时请标注出差的公里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