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广大学生日常生活行为,提高自律与文明意识,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,保持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,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要求,特制定《学生学习生活规范》。
一、早晨
(一)早晨按作息规定时间起床,整理好寝室内务;
(二)积极参加晨炼、晨读或早自习;
(三)如遇恶劣天气(如大雨、风、雪等)仍要按时起床自习。
二、上课
(一)课前提前进人教室,准备好学习用品,作好上课准备;课前及课间应主动擦好黑板;
(二)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,集中精力认真听讲,勤于思考,作好课堂笔记;
(三)发问要先举手,回答问题站姿要端正;
(四)上课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,不得喧哗、睡觉或迟到、早退。确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同学在教室门口立正喊“报告”,经老师示意后,方能进教室;
(五)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;
(六)下课时,起立向老师致敬,请老师先行;
(七)不得穿背心、短裤、拖鞋进入教室。
三、课间
(一)课间休息时间,言谈举止应讲究文明道德,爱护教室内的设备,注意安全和卫生,并保持良好秩序;
(二)不得在教室内打牌,不吃零食,不随地吐痰,纸屑、果皮等要放至垃圾箱内;
四、午休
(一)学生要适当午休,保持充沛精力;
(二)午休时间要注意保持安静,不得影响干扰他人休息;
(三)午休后要按规定时间起床,不得睡懒觉,并按规定整理好内务。
五、自习
(一)自习时间须在教室、图书馆或寝室里认真学习,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休闲活动;
(二)自习时要保持安静,注意公共道德,不影响他人学习;
(三)节假日应安排适当时间用于学习。
六、课余活动及休闲
(一)注意劳逸结合,合理安排休闲时间,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,积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;
(二)倡导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,不做不利于身心健康和影响文明道德的事情。
七、就餐
(一)遵守食堂管理制度,按规定时间就餐,爱惜粮食;
(二)自觉排队就餐,保持桌面、地面清洁卫生,剩下饭菜要倒入指定地点。
八、考勤与就寝
(一)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(一般为晚23:00)熄灯就寝,就寝时间应保持肃静,不准大声喧哗,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,不得晚归、不归,不得让本非寝室人员留宿;
(二)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防火、防盗以及防范不法之徒;
(三)外出应请假或报告,星期日和节假日晚19:00各班班长要负责本班学生考勤,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。
(责任编辑:数统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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