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,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基础工作。培养教育考察过程,就是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共产主义信仰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、入党动机、组织观念、思想觉悟等的培养教育考察过程。如果培养措施扎实得力,就能严格把好新党员“入口关”,保证新党员质量。 1、确定25岁以下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,要参考同级团组织“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对象”的意见。 2、凡经支委会研究确定的积极分子,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帮助,考察对党的信仰、入党动机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、工作表现等。综合每季度考察情况填入积极分子考察表中。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,对其符合党员条件的,建议党支部接收入党,不符合条件的继续培养考察。积极分子每季度也要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材料。 3、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审查一次培养人对被培养对象的考察与实情况。定期召集支委会研究近期发展计划。 4、除了本职工作外,根据本人特点交给一定的社会工作,锻炼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。 5、坚持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教育。党总支每季度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一党课教育;大学生党支部可自行进行党课教育、大学生党支部与同级团组织联合组织马列主义、党章学习小组、分期分批送院党校培训。系统地学习掌握党的基础知识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端正入党动机。 6、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。如在文革中、两乱中、反对和平演变大讨论中的政治立场,负责对其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工作。 7、支委会每半召开一次会议,专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,对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,对不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经帮助无改正的,中断培养,清除积极分子队伍。 8、 总支委员会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专门研究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,认真听取支部书记意见,掌握本系统积极分子培养情况。 9、 总支书每季度深入基层支部1—2次,了解重点培养对象表现和培养情况,以及群众对积极分子的反映。 10、积极分子须经学院党校正规培训之后,方可发展入党。 (责任编辑:数统学院) |